【共有物分割之變價分割】
老人家過世了,留有一間透天厝給三兄妹,辦理繼承登記後,將透天厝出租,平均分配租金。幾年後,大哥想要分割共有透天厝,但大范、中范、小范三兄弟都想要獨有該透天厝,而欲將相當於房地三分之二價金支付給另二人,三人無法達成共識,只好上法院用裁判分割的方式。試問,如果三人都堅持分配透天厝,法院會如何處理呢?
你知道什麼是變價分割嗎?
在實務上當 #共有人眾多 時要分割土地是非常困難的。
首先要找到所有的共有人
再來要得到大家的同意
當人數太多時又可能因為分得的土地太小而失去利用價值。
那麼變價分割到底是什麼?
【共有物分割】應該何時會提起此訴訟?
農地0.25公頃以下(俗稱兩分半)不能分割,無法達成共識分割。
這時候,應向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民事訴訟法第403條10條)
不動產共有人之間,因為共有物的管理、處分或分割而發生爭執。即裁判分割應先行調解。
(民事訴訟法第403條第1項第3款規定)
~~~名詞解釋~~~
共有物,分成「公同共有物」及「分別共有物」
「公同共有物」沒有持分,具有潛在之應有部分
「分別共有物」約定好各擁有的持分,但尚未劃分
劃分下去~就是分割,不是共有物了!!!
「公同共有物」:整片鮭魚 雖有權利吃吃 但不知道能吃多少
「分別共有物」:鮭魚卵總數就這幾顆 我知道我可以吃幾顆 但不知是哪幾顆
「分割」:這幾塊鮭魚我的 那幾塊你的~清楚明瞭!
分割共有地,數人共有一塊土地的情形,在生活中屢見不鮮,共有人對於共有物分割的方法意見大不相同,按照民法對共有物分割的規定,原則上除了法律有特別限制外,每位共有人都可以聲請分割,如此一來不僅能促進共有物的使用效率,更能減少許多不必要的糾紛。
「變價拍賣」之法拍屋可以買嗎?
當共有一塊土地,共有人間無法以協議方式決定土地的使用、收益、管理、處分等權利時,共有人任一可以向法院聲請「共有物變價分割」。
白話說就是將整塊土地,拿到法院拍賣。
范家三兄妹繼承了一棟透天店面,每個人都是1/3,於是決定透過法院的變價分割拍賣,大哥順利取得透天店面,弟弟跟妹妹也分到相應的現金,各自去買新的房屋跟土地,皆大歡喜。#變價分割 #變價拍賣
Негізгі бет 范家三兄妹繼承了一棟透天店面,每個人都是1/3,於是決定透過法院的變價分割拍賣,大哥順利取得透天店面,弟弟跟妹妹也分到相應的現金,各自去買新的房屋跟土地,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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