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詢官員:法務部長鄭銘謙
【官官相護的法務部 一張紙要一百億】 2024-06-24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檢察官本應代表國家追訴犯罪,結果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吳亞芝卻鼓勵其律師男友批朱一品加入詐騙集團,甚至,吳亞芝還在其男友詐團客戶公訴蒞庭時放水,簡直駭人聽聞!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當此事被揭發時,桃檢第一時間的行政調查卻未將吳亞芝放水的事實移送評鑑,如此草率的調查,難道不是在官官相護?直到我質詢時,法務部才急忙要求高檢署介入調查,桃檢後續也就刑事不法分案調查。
對於刑事調查,我完全尊重檢察官。但我今天要求鄭銘謙部長,必須承諾行政調查報告出爐的時間。因為早就去年3月,我就持續追蹤,新北地檢署對縱放詐欺洗錢犯郭哲敏的行程調查報告,結果已經過了整整1年多,監察院已經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部長仍說行政調查還在進行中,這種荒腔走板的效率是因為遇到自家人就打算包庇?
另外,對於檢警打擊犯罪所需的科技手段,我百分之百支持。先前,司法法制委員會排審《通訊監察及保障法》修法,要授權檢警調閱網路流量紀錄,有委員要求法務部應提供網路流量紀錄保存及調取的經費評估。
結果,總經費高達1年高達107億,3大電信業者每家平均分到30多億,法務部卻只交來一張紙,法務部是把立法院當成橡皮圖章?經費到底怎麼估算出來的?我要求法務部應該提出詳細的資料,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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