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泛科學關注這個議題! 簡單說 A 就是工程,透過道路標誌標線號誌的改善,是最立即又馬上見效的作法! B 是教育,不僅是從小的生活教導,其實還包含考照等對駕駛人的驗證,讓合格的駕駛才能有資格上路!(不僅是技術.還有法規號誌標線的認識和遵守) 最後才是執法,在前兩項都有一定的改善時,配合公正執法,才能改善交通上的安全目標!
@SKY-10607
Жыл бұрын
A 支持當然有解阿. 不過比起行人號誌. 道路設計, 交通教育, 交通執法 (交通3E). 需要全盤考慮, 才可以有效降低車禍傷亡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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