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是花蓮市區知名的百年古蹟,前身是花蓮酒廠,平時園區內常有藝文活動和文創市集,空間寬敞適合親子放風,花蓮舊酒廠位於花蓮市中華路,前身為「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花蓮港支局花蓮酒工場」,早在大正2年(1913)時,宜蘭振拓株式會社在花蓮港街租得土地1520坪,成立「花蓮港工場」,以製造紅酒、米酒為主。大正11年(1922)臺灣總督府發布「臺灣酒專賣令」,酒類製造經營權歸公,二百餘家酒工場全面停業。「宜蘭振拓株式會社花蓮港工場」受專賣局徵收做為酒工場預定地,以生產米酒、糖蜜酒等蒸餾酒為主。
在太平洋戰爭時期,花蓮舊酒廠慘遭盟軍的轟炸,整座廠房約三分之二受損嚴重,直到戰爭結束後,民國35年才重新復工。
民國36年臺灣省專賣局改稱「臺灣省專賣局酒業事業有限公司」,花蓮酒廠也改稱為「第八酒廠」。民國40年花蓮發生嚴重的6級地震,當時強震重創整個花蓮市,花蓮舊酒廠也遭受嚴重損害;民國46年花蓮舊酒廠改名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花蓮酒廠」。
民國68年,臺灣省政府通過「臺灣省政府公用財產置產變產作業要點」,民國69年公賣局依此要點提出「菸酒增產方案」,計劃建設以生產紹興酒、啤酒、米酒、高粱酒為目標的新工廠,並報請省主席協調中央各部會以專案方式核准。花蓮酒廠依此計畫,首先申請變更酒廠原址為商業用地,另在美崙工業區購買建廠土地24.86公頃,民國70年委請榮華工程顧問公司負責規劃設計監造,最後在民國77年結束舊廠業務,將廠房遷至新廠。隨著酒廠遷廠,也結束舊花蓮酒廠六十餘年的製酒歷史。
民國91年登錄為花蓮縣歷史建築,民國95年文建會接管花蓮舊酒廠並著手清理修葺,歷時五年,是為「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之初胚。民國100年文建會以ROT標案,徵求民間參與投資花蓮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之整建營運,由「文創花蓮聯盟」(「新開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得標。
資料取自:花蓮縣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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