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爭取多年的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運動終於稍露曙光!經過多年的爭取,從四月一日起,有部份家長在內地的子女,可透過單程證制度申請來港,與年老父母團聚.
2011年1月 14日,港府終於放寬港人在內地成年子女的申請了,新政策將會在四月一日實施,所有在 2001年11月之前來港的父母,在取得香港身份證的那一天,留在內地未滿十四歲的子女,都可以受惠於新政策,在內地申請單程證,取得居港權後來港照顧父母。
第一批接受申請的,是其父或母於1979年12月31日前來港的子女。父或母在取得香港身分證的那天,其時留在內地,而且當時是十四歲以下的子女,都可提出申請。父母於1980年之後來港的子女,將會是第二批申請人。
由於目前仍然未有任何詳情的申請資料和細節,所以「關注中港家庭權利聯席 」定於三月十九日召開大會,並邀請立法會議員及保安局官員出席會議,以解答受影響家庭的疑問,歡迎大家出席!
日期: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九日(星期六)
時間:下午三時至六時
地點:葵興 聖斯德望堂,新界下葵涌榮芳路十四號 (由葵興地鑯站 C 出口方向出,橫過一條有行人天橋的馬路,沿路經過林士德運動場, 興芳路遊樂場,在麥當勞前右轉直行,恆景花園斜對面)
相關資料:
港人內地成年子女申請居港權 資料單張 Q&A
(本單張於2011年3月26日修訂)
www.hkjp.org/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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