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美國州自治的基礎在於民兵制度和憲法第二修正案?分鐘人MinuteMan不是說著玩的,四億人五億槍,聯邦政府無權調動國民兵,刺殺總統時有發生。中央想徹底統一州縣,在人人擁槍環境下,很難實現。別說突擊步槍威力小,幾百民兵靠突擊步槍就可以劫持軍火庫,然後重武器就有了,參考Alamo抗墨,200民兵 vs 6000中央軍,後來墨西哥總統都被俘虜了,就是因為德州武德充沛。別說現代戰爭不能依靠民兵和突擊步槍,看看俄毛被打成什麼樣就知道了,有突擊步槍的民兵組織可以成功阻滯俄正規裝甲師的前進,騷擾裝甲師的後勤,導致第一個月俄軍卡車長龍現象和繞城而走現象。武力如俄軍都不敢輕易入城,蘇梅和哈爾科夫沒有一個被攻下,小城馬里烏波爾和巴赫姆特打了幾個月,為烏克蘭後方爭取寶貴的時間。如果民間武德充沛,像塔利班20年後趕走美國正規軍那種盛況也不是不能出現。第二修正案保持了中央集權武力鎮壓地方政府的難度,不像軍閥割據,中央可以斬首行動,如果人人擁槍,中央就只能種族滅絕了,統治成本極高。這也是秦始皇鑄金人,漢武帝禁鎧甲,元朝忽必烈讓民間共用菜刀的原因,現在就是氣槍入刑,談槍色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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