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權力無限大」!原來市民一不小心,隨時會觸犯《港鐵附例》而不自知。港鐵權力究竟有幾大?
週二早上,《壹》仔以市民身份在上水港鐵站外拍攝攜帶大型行李的乘客時,遭到港鐵職員不斷問記者在做甚麼,其後又說:「根據港鐵附例,你是不可拍攝的,知不知道?你拍攝作商業用途是會被檢控的,你知不知道?」擾攘一輪後,記者收機入閘離開,職員又要求記者出示身份證,惟記者拒絕,被報警處理。港鐵職員最終發出一張「港鐵附例警告通知書」予記者,並寫明「未獲授權在港鐵範圍拍攝及錄影」,最高處罰為罰款五千元。
其實,翻開港鐵附例,大大小小的「罪行」多達四十多條,當中包括「將腳放在座位上」、「飲食」、「不排隊」等等,市民稍一不慎,分分鐘墮入法網。
「入閘後及車廂內嚴禁飲食 」港鐵經常在月台作出廣播,不過早在二○一四、一五年有乘客入閘後飲用清水,結果被港鐵職員警告,並即場收到「擬檢控通知書」。不過,港鐵附例列明閘內不准進食,但港鐵卻又容許美心、東海堂、健康工房、Mrs. Fields Cookies、君蘭餅店等商店,在入閘範圍內售賣食物和飲料。
付費區偷雞進食
記者日前以乘客身份在港鐵閘內店鋪購買食物,其中九龍塘Mrs. Fields Cookies餅店職員竟向記者指,可以在店鋪範圍內進食曲奇;不過在記者再三追問下,她又改口,「正規嚟講,呢度都算(付費區),係偷雞(食) 」;不過,同一集團,在香港站的餅店職員向記者指,員工在商鋪內的休息室,則可以用餐,此舉不算在「入閘範圍內進食」。
而在另一個港鐵站內的君蘭餅店,店員則有另一說法,指鋪頭位於付費區內,客人於店內購買麵包後仍須跟隨《附例》,不得在付費區內飲食,就算員工用膳亦須特意出閘,該店亦張貼告示註明「禁止在付費區內飲食」。
似乎,能否在港鐵站內進食,商店職員亦一頭霧水。
嚴打站內交收貨物
除飲食之外,不少港人都喜歡在港鐵沿線交收物件,原來此舉亦會觸犯販賣、滋擾乘客、不遵從告示等「罪行」,前者最高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港鐵近年嚴打相關活動,對交收者「抄牌」(即被發出「擬檢控通知書」)警告。去年「解憂舊書店」店主在港鐵站接收市民贈書時,亦遭職員阻撓,指他不可在站內傳遞物品,並着他留意站內《對港鐵車站造成滋擾》海報。
記者連日觀察,在人頭湧湧的港鐵站如旺角站、九龍塘站等,下班時間有不少乘客在閘機附近等候交收,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有的則只是在交收貨品,沒有現金交易,整個過程只需數十秒。
上週四在旺角站交收波鞋的李先生,向記者坦言明知在港鐵交收是觸犯港鐵附例,但因在港鐵站交收方便而「以身試法」,過去他從未試過遭港鐵職員阻撓交收,而他亦不清楚罰則。當記者告之罰則後,他聞言認為罰則過重,更擔心遭檢控,「可能會考慮喺(閘)出面交收。」
粗口一字值千金
交收貨物可以轉移陣地,但講粗口則是興之所至,但原來亦觸犯港鐵附例。一五年水貨青年劉富生於上水站被港鐵職員要求將行李過磅時,爆了一句粗口「×你老母!」結果被票控,連同拒絕出示身份證,法庭判處罰款八百元。
查實港鐵曾在二○一○年提出修訂《附例》中「粗言穢語」條文,改為「禁止使用任何可能令任何人感到煩擾或厭惡的威脅性、粗穢、淫褻或使人反感的言語」,並豁免私人談話中講粗口的行為,同時將最高罰款由五千元降低至二千元,惟修例最終不了了之。
港鐵一鐵兩制
至於攜帶大型行李或物品,執法準則亦「一鐵兩制」,例如乘客乘坐機場快綫,行李數量及尺寸未受限制,惟當乘客在青衣站、九龍站、香港站出閘並轉乘市區其他路線,則只可攜帶一件尺寸總和不超過一百七十厘米、任何一面的長度不超過一百三十厘米、重量不超過廿三公斤的行李。機場快綫和市區線之間行李尺寸規定的差異,顯示出港鐵附例以及指示含糊不清且存在灰色地帶。
港鐵附例又列明任何人不得使用任何會產生噪音的收音機、卡式機或任何其他相似的器件,意味就連電話響都觸犯附例。而衣著不恰當、吐痰、拋垃圾、演奏樂器、遊盪,以及不遵從職員指示排隊和衝入車廂等行為,全屬附例禁止,最高罰則由二千元至五千元不等。
總之,港鐵附例有幾十條,一不小心,隨時會被罰。
撰文︰羅霈潁、袁慧妍
攝影︰莫智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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Негізгі бет 乜都管 飲食影相講粗口 樣樣罰幾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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