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ṃ kho, ānanda,
因此,阿難!
bhikkhu attadīpo viharati attasaraṇo anaññasarano
以自作洲,自作皈依,勿作他皈依!
dhammadīpo dhammasaraṇo anaññasaraṇo.
以法為洲,以法為皈依,勿作他皈依!
--長部16經《般涅槃大經》(mahāparinibbānasuttaṃ)
佛教徒耳熟能詳的三皈依實際上並不存在於早期的佛教文本,是後代僧團的一種發明。
三皈依是僧團為了保持團體凝聚力、控制僧俗二眾的政治手腕,是一種精神控制法。其中皈依佛陀是搞偶像崇拜,這是喬達摩本人所極力反對的,而皈依僧團則是通過集體主義來控制個人。在集體主義的操作下,個人很容易成為烏合之眾的一員,並以正義和善良的名義去作惡,包括佛教在內的宗教團體以集體主義(傳教、弘法)所作的惡還少嗎?
對“三皈依”進行正本清源,是破除佛教迷信的重要一步。佛陀在世的時候,並沒有提到“三皈依”,佛陀只講過“二皈依”--自皈依、法皈依。學者們通過考察已經發現,三皈依的提法來自“吠陀”,並不是佛教的“母題”(motifs)。
佛教所宣傳的佈施僧團有大功德,僧團是無上福田,誹謗僧人有惡報,這些都是庸俗的因果論,佛教對教主和僧團領袖的吹捧,也與現代文明社會無法兼容。佛教還用僧貴俗賤的等級倫理抵抗在家人對比丘的批評……歸根結底,佛教倫理就是奴化倫理,已經是落後的代名詞,佛教徒應該對此作深刻的反思。
佛教三皈依的精神控制是維持僧團持續存在的最有效手段,所以,僧團也就非常樂於用三皈依給信眾洗腦。
三皈依之首就是皈依佛陀(本師),這本身就是依師法。
皈依佛陀就是依師,只不過佛陀已經成為歷史人物,無法再給人造成實體性的傷害。但是皈依佛陀帶來的洗腦毒害也是不容忽視的。
因為時代的局限性,佛經中的佛陀所講的很多言論,都體現了反動、落後的意識形態,例如對女性的歧視,僧團高貴的等級倫理,佈施僧團獲得大福報的庸俗因果論……
反復用三皈依洗腦,盲目相信佛陀,會屏蔽信徒的理性思考能力,增加人身和思想的依附性,永遠無法獲得獨立的靈性品格。誠實、嚴肅的修行者必須好好反思這一點。
喬達摩本人在僧團成立的初期是反對偶像崇拜的,當然也是堅決反對依師的,他明確提出“自皈依、法皈依”。喬達摩去世後不久,後代僧團逐漸腐敗墮落,重新玩起偶像崇拜的把戲,愚弄、奴化信眾,於是借鑒婆羅門和外道的依師操作,發明三皈依的精神控制術,並以固定的格式添加到經文當中。精神控制有利於宗教組織的管理,有利於僧團的存續。依師法已經被寫進佛教的基因當中。南傳佛教裡,強調依師的段落比比皆是。例如:
諸比丘!應擯出具足五分之弟子,謂:對和尚無最上愛敬、無最上信心、無最上慚、無最上畏敬、無最上修習也。諸比丘!應擯出具足如此五分之弟子。諸比丘!不得擯出具足如此五分之弟子,謂:對和尚有最上敬愛、有最上信心、有最上慚、有最上畏敬、有最上修習也。諸比丘!不應擯出具足如此五分之弟子。--《大品》I.27.6
在《清淨道論》中也提到了依師:
如是應知同於此例,捨與阿闍梨,亦作此說:“尊者!我今把自身供獻與你。”--《清淨道論》第三說取業處品
馬哈希長老的弟子戒喜尊者在講到此段時,特別給大家作了一個提醒,他說:”如果師父動機不良,這可能很危險。所以在如今這個社會,將自身捨與給佛陀比將自身捨與給師父更好。“
戒喜尊者反思到了“依師”的危險性,可惜他沒有反思“將自身捨與佛陀”的危險性,他不知道皈依佛陀也是依師,同樣會對個人的修行造成某種損害。
佛教發展到大乘,提出了皈依“自性三寶”的說法。在某種程度上,這是給三皈依解毒,降低它的精神控制程度。但是這樣做,還不徹底,治標不治本。因為某些心懷不軌的人,總是有意無意地將皈依三寶往奴化教育的方向發展。要想真正解除三皈依的毒性,就是徹底廢除它,回歸到“自皈依、法皈依”的正道上去。
依師法是佛教等級倫理的保證,佛教強調的“恭敬”(下位對上位的單向尊重),就是依師法的一種委婉表達。佛教徒經常說:“佛法從恭敬中求,一分恭敬,一分利益,十分恭敬,十分利益。” 這根本就是錯誤歸因。
實際上,雙方平等地尊重更有利於智慧的產生。單方向強調下位對上位的尊重(恭敬),只會鞏固上位者的傲慢,增加下位者的奴性,削弱獨立思考能力。讓人在面對權威的時候,主動屏蔽批判性思考。這根本不利於智慧的產生。
現代倫理強調人與人之間平等的尊重,拋棄了下位恭敬上位的等級倫理,這是人類文明的一種進步。
”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如是而已。“--韓愈:《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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