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元五:僧伽與律制
00:17●僧伽的成員
00:50●僧伽成員的基本條件
為什麼得戒體是在三皈依的時候?
03:10※《佛法概論》 第十五章 佛法的信徒
第一節 信徒必備的條件
歸依三寶
佛法的中道行,不論淺深,必以歸戒為根基。歸依、受戒,這才成為佛法的信徒--佛弟子,從此投身於佛法,直接、間接的開始一種迴邪向正、迴迷向悟的,革新向上的行程。
03:42●要有形式的歸依
※ 釋尊開始教化時,即教人歸依三寶。歸依,有依託救濟的意思。如人落在水中,發見救生艇,即投託該船而得到救濟。歸依三寶,即在生死大海中的有情信受佛法僧三寶,依止三寶而得到度脫。歸依的心情是內在的,但要有形式的歸依,所以學者必自誓說:「我從今日,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雜阿含經》卷一.三〇經)佛是佛法的創覺者,即創立佛教的領導者;法是所行證的常道;僧是如實奉行佛法的大眾。如通俗的說,佛即是領袖,法即是主義,僧即是集團。歸依於三寶,即立願參加這覺濟人類的宗教運動,或作一般的在家眾,或作特殊的出家眾,以堅定的信仰來接受、來服從、來擁護,從事佛法的實行與教化。
04:34●皈依的內涵--對象不同
※ 歸依三寶,不能離卻住持三寶,但從歸依的心情說,應把握歸依三寶的深義。歸依本是一般宗教所共同的,佛法卻自有獨到處。三寶的根本是法,佛與僧是法的創覺者與奉行者,對於佛弟子是模範、是師友,是佛弟子景仰的對象。修學佛法,即為了要實現這樣的正覺解脫。所以歸依佛與僧,是希賢希聖的憧憬,與歸依上帝、梵天不同,也與歸依神的使者不同。因為歸依佛與僧,不是想「因信得救」,只是想從善知識的教導中,增進自己的福德智慧,使自己依人生正道而向上、向解脫。論到法,法是宇宙人生的真理、道德的規律,是佛弟子的理想界,也是能切實體現的境地,為佛弟子究竟的歸宿。
05:38●皈依的內涵--心境不同
※《成佛之道》
所說歸依者,信願以為體;
歸彼及向彼,依彼得救濟。
若人自歸命,自力自依止,
是人則能契,歸依真實義。
06:27●皈依的內涵--效果不同
※《成佛之道》
鬼神好凶殺,欲天躭諸欲,
獨梵依慢住,亦非歸依處。
07:17●受戒類型的不同--在家、出家
※《成佛之道》
解脫道遠離,苦樂之二邊:
順攝樂行者,在家修法行;
順攝苦行者,出家作沙門。
10:04※《佛法概論》 第十五章 佛法的信徒
第二節 佛徒的不同類型
在家眾與出家眾
由於根性習尚的差別,佛弟子種種不同,如在家的
、出家的。從歸信佛法說,在家、出家是一樣的;從修證佛法說,也沒有多大差別。傳說:在家弟子能證得阿那含--第三果,出家能證得阿羅漢--第四果。如在家的得四果,那一定要現出家相。在家人不離世務,忙於生計,不容易達到究竟的境界,所以比喻說:「孔雀雖有色嚴身,不如鴻雁能遠飛。」但也不是絕對不能的,不過得了四果,會出家而已,所以北道派主張在家眾也有阿羅漢。那麼,在家眾與出家眾有什麼分別呢?
11:01●在家、出家修證上有差別嗎?--北道派
※《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第四章 律制與教內對立之傾向
第二節 教內對立的傾向
第一項 出家與在家
依律制而成的出家僧,受在家弟子的尊敬、禮拜、供養,僧眾有了優越的地位。在家與出家,歸依三寶的理想是一致的,在修證上有什麼差別嗎?一般說,在家者不能得究竟的阿羅漢arhat。這是說,在修證上,出家者也是勝過在家者的,出家者有著優越性。然北道派Uttarāpathaka以為:在家者也可以成阿羅漢,與出家者平等平等。北道派的見解,是引證經律的。如族姓子耶舍Yaśa,居士鬱低迦Uttika,婆羅門青年斯特Setu,都是以在家身而得阿羅漢,可見阿羅漢不限於出家,應有在家阿羅漢。
12:07『論事』(銅鍱部論)引述北道派的見解,而加以責難。『論事』以為:在家身是可以得阿羅漢的,但阿羅漢沒有在家生活的戀著,所以不可能再過在家的生活。
12:33『彌蘭王問』依此而有所解說,如「在家得阿羅漢果,不出二途:即日出家,或般涅槃」。這是說,得了阿羅漢果,不可能再過在家的生活,所以不是出家,就是涅槃(死)。這一解說,也是依據事實的。族姓子耶舍,在家身得到阿羅漢,不願再過在家的生活,當天就從佛出家,這是「即日出家」說,出於律部。外道須跋陀羅Subhadra是佛的最後弟子,聽法就得了阿羅漢,知道釋尊快要入涅槃,他就先涅槃了,這是般涅槃說,如『遊行經』等說。依原始佛教的經、律來說,『彌蘭王問』所說,是正確的。北道派與『彌蘭王問』,都是根據事實而說。
吳支謙(西元二二二──二五三)所譯的『惟曰雜難經』,說到「人有居家得阿羅漢、阿那含、斯陀含、須陀洹者」。在家阿羅漢說,很早就傳來中國了,不知與北道派有沒有關係!北道派,或說出於上座部Sthavira,或說屬於大眾部Mahāsāṃghika;或說在北方,或說在頻陀耶山Vindhaya北。這一派的宗義,與案達羅派Andhraka相同的不少,也許是出於大眾部的。
14:18北道派的見解,可能是:某一地區的在家佛弟子,在精進修行中,自覺不下於出家者,不能同意出家者優越的舊說。這才發見在家者得阿羅漢果的事實,而作出在家阿羅漢的結論。
15:07然在古代的佛教環境中,得阿羅漢而停留於在家生活──夫婦聚居,從事家業,聲色的享受,是沒有傳說的事實可證明的。北道派的「在家阿羅漢」說,引起近代學者的注意,特別是「在家佛教」的信仰者。『在家阿羅漢論』,引述原始佛教的聖典,企圖說明在家解脫,與出家的究竟解脫(阿羅漢)一致。但所引文證,未必能達成這一目的(除非以為正法的現證,一得即究竟無餘,沒有根性差別,沒有四果的次第深入)!
16:32●在家、出家修證的階次
※一、生活的方式不同:印度宗教,舊有在家與出家的二類,在家的是婆羅門,出家的是沙門。出家的遠離家庭
、財產等世務,乞食為生,專心修行,與在家眾不同。釋尊最初弘法時,聽眾每當下覺悟,這或者自願盡形壽歸依三寶,為在家優婆塞、優婆夷;或者自願出家,佛說「善來比丘」,即名出家。純由信眾的志願,雖沒有受戒儀式,即分為二眾,所以在家與出家,僅能從生活方式的不同來分別;後來,當然應從受戒差別去分別。二、負擔任務的不同:比丘等從佛出家,開始僧團的組合。佛世的在家眾,是沒有組織的。
17:25釋尊曾命比丘們分頭去教化,將佛法普及到各方(《五分律》卷一六)。考釋尊的出家,即為了不忍有情的苦迫;以法攝僧,即為了「正法久住」。出家人沒有妻兒家業等紛擾,度著淡泊的生活,在當時確能弘法利生。
19:40出家眾重法施,在家眾重於財施。這雖不一定是一般出家者的本意,但釋尊確是將弘法利生的任務,託付出家僧。惟有在這生活方式、負擔任務的不同上,能分在家眾與出家眾。如約信解行證說,實難於分別。
29:24●大眾部、上座部對在家弟子的立場不一致
※《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第四章 律制與教內對立之傾向
第二節 教內對立的傾向
第一項 出家與在家
上座部系是重律的學派,大眾部系是重法的。上座部強化出家眾的優越性,達到「僧事僧決」,與在家佛弟子無關的立場。如出家眾內部發生諍執,造成對立,破壞了僧伽的和合,或可能破壞僧伽的和合。上座部系統的律部,都由僧伽自行設法來和合滅諍,不讓在家佛弟子顧問。『十誦律』說到:「依恃官,恃白衣」(在家者),為諍事難滅的原因,當然不會讓在家佛弟子來協助。
30:19但大眾部的見解,恰好相反,如《摩訶僧祇律》卷一二(大正二二‧三二八上)說:「當求大德比丘共滅此事。若無大德比丘者,當求多聞比丘。若無多聞者,當求阿練若比丘」。「若無阿練若比丘者,當求大勢力優婆塞。
30:58彼諍比丘見優婆塞已,心生慚愧,諍事易滅。若復無此優婆塞者,當求於王,若大臣有勢力者。彼諍比丘見此豪勢,心生敬畏,諍事易滅」。
諍事,最好是僧伽自己解決。否則,就求大勢力的優婆塞;或求助於國王與大臣。這與『十誦律』所說,恰好相反。制度是有利必有弊的,很難說那一種辦法更好。然《僧祇律》所說,應該是僧團的早期情形。傳說目犍連子帝須Moggaliputta tissa,得阿育王Aśoka而息滅諍事,不正證明《僧祇律》所說嗎?
僧團的清淨,要取得可信賴的在家弟子的助力。僧伽發生諍事,也要得在家佛弟子的助力。
34:10●僧事僧斷 不見得是優越的表現
38:07※早期的出家大眾,與在家弟子的關係,是非常親和的。又如比丘,如不合理的得罪在家佛弟子,律制應作「發喜羯磨」(或作「下意羯磨」,「遮不至白衣家羯磨」),就是僧伽的意旨,要比丘去向在家者懺謝。出家者是應該尊敬的,可信賴的優婆塞、優婆夷,也相當的受到尊重。自出家優越性的一再強化,原始佛教那種四眾融和的精神,漸漸的消失了!與此對應而起的「在家阿羅漢論」,相信是屬於大眾部系的。
40:54等到大乘興起,菩薩每以在家身分而出現,並表示勝過了(聲聞)出家者,可說就是這種思想進一步的發展。
41:23●僧團和在家眾的關係
42:30學家羯磨
45:51覆鉢羯磨
妙雲集導讀(貳)
• 妙雲集導讀(貳) 昭慧法師 1990年
妙雲集導讀(壹)
• 妙雲集導讀(壹) 昭慧法師 1990年
Негізгі бет 僧伽成員 《妙雲集導讀》034 昭慧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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