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主義大師薩特,教你做出不後悔的人生選擇。
本書關鍵詞
存在主義 薩特 哲學
王光耀。南京大學哲學博士。
你將獲得
● 存在主義的三大原則是什麼?相互之間有什麼關係?
● 爲什麼人是命定而自由的,而且又註定是要受自由之苦的?
● 薩特爲什麼把存在主義稱作是一種人道主義?它和以往人道主義的區別是什麼?
書中金句
● 生活在沒有人去生活之前是沒有內容的,它的價值恰恰就是你選擇的那種意義。
● 決定的內容總是具體的,因此無法預計,他總得由人去發明,要緊的一點是弄清楚發明是否是以自由的名義作出的。
● 人在談得上別的一切之前,首先是一個把自己推向未來的東西,並且感覺到自己在這樣做。
精華筆記
一、存在主義的第一原則:存在先於本質
傳統哲學往往會說“本質先於存在”,也就是說,普遍的概念先於個別的存在,後者是前者的具體體現。比方說,木匠打個桌子,總得在腦海裏先有個桌子應當有的樣子,然後才能造出一張具體的桌子。薩特認爲這個說法不適用於人。因爲人的存在是動態的,總是要在真實的生活情境中當下生髮出來,有着偶然性和因緣際會的特徵。
於是薩特來了個乾坤大挪移,提出了“存在先於本質”的說法。這就爲我們提供了理解人的一種全新的視角。這裏的“存在”需要被當作一個動詞來理解,指的是人讓自己的生命展開、讓自己存在起來這樣一種行動。這個視角強調了人不是被事先規定的,而是在存在的行動之中來塑造自身與定義自身的。
這種面向未來不斷自身造就的主張正是存在主義的第一要義。
二、存在主義的第二原則:每個人必須親自作出選擇
根據“存在先於本質”的首要原則,可以推出人類的處境是一種自由選擇的處境。薩特認爲,我們的尊嚴就體現在對於我們的自由的捍衛和運用中,因此我們就要勇於面對自由帶來的焦慮感,就不能把選擇和造就自己生活的決定權推卸給別人。逃避自由,用宿命論來爲自己開脫的人,被薩特稱爲懦夫。
存在主義的第二個原則就是,每個人必須運用自己自由的能力,親自作出選擇。
三、存在主義的第三原則:每個人要爲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
存在主義主張把人的命運交在人自己手裏,人是通過自己的選擇、通過自己的行動造就自己的。這樣的話,人也就對自己是怎樣的人負有責任。生活中我們經常會爲自己找一些藉口,比方說性格如此啦,命運決定啦,沒有好的環境啦,遇人不淑啦,等等。薩特則戳穿了這些藉口背後的自我欺騙和自我開脫。實際上,最終是我自己選擇了成爲這樣一種人。隨波逐流的不選擇也是一種選擇。人要勇於爲自己的選擇承擔責任。
四、存在主義是一種什麼樣的人道主義?和以往人道主義的區別是什麼?
傳統人道主義是一種以人爲中心的世界觀,主張人本身就是目的而且是最高價值,頌揚人性的光輝,呼籲人與人之間的博愛,憧憬人類的大同世界。薩特比較反感這種關於大寫的人的哲學,這些人整天談的都是愛呀,希望呀,光明呀,人性的尊嚴呀,卻拒絕正視人性的污濁、卑微、荒誕、無意義感所具有的真實意味。而且不僅不正視,還要把這些負面的生存感受作爲禁忌、作爲要清除的對象來對待。
在薩特看來,這就是自欺,就是讓人逃避到關於大寫的人的幻夢裏去。而存在主義恰恰要反其道而行之,它把生活理解爲一種自主的探求,不斷地超越既定的當下,儘管沒有最終的答案。真正的尊嚴也不在於擁有完美的人性,而在於直面人生的荒誕,卻依然勇於創造和承擔自己的存在。這樣來看的話,存在主義恰恰是一種真正正視人的生活的學說,尊重的是每個人真實的感受和自主的能力,因此是一種真正的人道主義。
策劃編輯 | 紀餘夫
播音 | 裴喜
本期話題
“你贊同薩特的存在主義嗎?你認爲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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